第一篇:六项基本制度自查报告
六项基本制度自查报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对机关"六项基本制度"等落实情况实施综合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下办字[2014]33号)要求,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按照"三提升"要求,营造勤政、高效、为民、务实的政务环境,我局对机关"六项基本制度"落实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为将本次工作做细、做好、做到位,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工作的检查。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上报和落实工作。
二、认真自查,逐条梳理。
我局认真对照职责,按照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原则进行自查,对涉及到的各项制度,逐条进行了梳理。通过自查,我局各项制度均落实到位。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机关"六项基本制度"(即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负责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还制定了违规离岗投诉查实待岗制度、延时服务制等多项制度,并下发各单位,监督落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机关工作人员无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及在岗不工作情况,切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二)、对行政许可重新进行了梳理,共梳理条目12项,确保无超法定职权审批和继续审批已取消项目问题。为给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我局按要求简化了审批手续,限定了办理时限,公开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并要求执法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针对费改税带来的职能调整,重新核定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路产路权赔偿项目共计62小项,收费依据、标准、范围、金额全部合规合法,无超法定职权收费和继续收取已取消项目的费用。
(四)、行政处罚裁量情况。我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张家口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确保了处罚的依据、裁量和数额标准合规,没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三、加强监督,常抓不懈。
为确保各项制度的规范性、合法性,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并把制度的学习、宣传、培训作为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从源头上预防"三乱"行为的发生。按照"三提升"的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作风,使交通工作真正实现勤政、高效、为民、务实。
第二篇:交通局落实“六项基本制度”自查报告
蔚县交通局落实“六项基本制度”自查报告
为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按照“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的要求,进一步营造勤政、高效、为民、务实的政务环境,决定对我局“六项基本制度”落实情况、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情况进行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机关“六项基本制度”落实情况。
1、制度建设与执行方面,结合本单位依法具有的审批许可、收费处罚等权力制定了服务承诺、首问首办负责、ab岗、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和过错现任追究“六项基本制度”,无措施不制定、制度不公开、落实不到位问题。
2、履职履责方面,没有存在作风漂浮、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失事误事行为,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甚至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发展行为,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3、内部管理方面,没有存在违反机关有关制度规定的问题,无工作人员作风散漫、纪律松驰、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以及在岗不工作,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行为。
(二)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
1、对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都已衔接落实到位,无超法定职权审批和继续审批已取消项目问题。
2、在办理时限和流程上,根据省市规定压缩审批时限并简化审批手续,无超时限审批、随意扩大和缩小审批权限问题。
3、在服务窗口,按照便民、公开的要求,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履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无效率不高、态度不好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1、核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已公布取消、降低的收费项目落实到位,无超法定职权收费和继续收取已取消项目的费用,无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问题。
2、在许可办理过程中,执收主体和收费依据、标准、范围、金额合规,对收费进行公示,实行一站式收费,按《张家口市行政审批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下限收费,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3、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性收费、政府性集资、保证金、摊派等,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摊派、捐款、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行为。
(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服务性收费情况
不涉及本单位
(五)行政处罚裁量情况
1、对《张家口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落实情况,按要求细化、量化了具体的实施标准,建立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配套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无措施不制定,制度不执行,落实不到位问题。
2、以罚款处罚为重点,按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行处罚,处罚的依据、裁量和数额标准合规,作出从重、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符合相关规定和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无对相同的违法行为人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不一,无处罚手续不当,数额差距较大,擅自确定处罚标准,无标准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以后工作的重点:
1、在自查的基础上,严肃工作纪律,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2、要站在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高度,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解决局机关工作人员不按政策执行,不按制度办事等问题。要继续强化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核心,抓重点、带全局,切实解决影响我县交通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政务环境为全县交通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蔚县交通局
2014年8月25日
第三篇:2014年春季开学“六项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十五小关于2014年春季开学“六项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教育局和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对2014年春季开学“六项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校依据督查内容,开展了我校落实“ ……此处隐藏2029个字……市第十五小学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第四篇:六项制度
:“六项制度”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四川省天全县坚持把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作为转化为制度成果一项重要任务,完善“六项制度”深入推进城乡环境
综合治理。
党政领导值日制。成立了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各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明确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本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每天安排一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代班值日,负责每天对辖区整治情况进行巡回、暗访、督查,每天监督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处理本镇卫生整治工作中出现疑难问题,做到早发现、
早整治。
网络挂牌包干制。对乡镇、村(社区)所辖范围内的责任区进行细化,分片、分段落实到每一名乡镇、村(社区)干部和保洁员的头上,建立了乡镇、村(社区)和保洁员三级网络体系,并将各村(社区)整治责任人和保洁员网络示意图统一制作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网络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
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周一报讲评制。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实行“一周一(更多请关注WwW.)报讲评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乡镇、村(社区)干部每周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一次所辖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治理情况。乡镇党委、政府在听取工作汇报的基础上组织村(社区)干部和整治办人员交叉
检查,并根据汇报和察看结果组织述评,对工作有力、按时完成任务,形成良好影响的单位、商家店铺、街道、村(社区)负责人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反之,对做的差、措施不力的单位、商家店铺、街道、村
(社区)负责人予以批评和问责曝光。
目标绩效考核制。各乡镇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把组织体系、制度建设、制度落实、宣传教育、业务工作、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内容,把环境整治纳入月、季、年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全面考核、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的有机结合,对各村、社区、街道、门面参与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评比、通报,实行一月一考核一通报,督查整改落实,及时对考核获得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表彰,对不合格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监督举报奖惩制。乡镇、村(社区)干部包街包户,落实奖惩,乡镇政府分别与驻镇单位、村(社区)、商家店铺、住户签订“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建立了一支由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人员、村(社区)干部共同组成的巡查组,聘请义务监督员深入开展巡回检查。对履职尽责,监督有力有效的监督员的给予1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对违反规定向“一河三溪”和318国道、乡道村道、路沟两旁乱扔乱倒农作物秸杆、垃圾的人和事,以及落实“门前三包”不力的单位、个人、商家铺面给予500至1000元的处
罚,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居民小区专项治理制。在对县各乡镇住宅小区进行调查,并制定了《居民小区城乡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目标和任务
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按照“一事一议”办法,结合“和谐创建、平安社区”工作,实行小区居民自治,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要求,对安居小区卫生整治进行了专项治理,通过以点带面,规范了全镇各居民小区管理秩序,杜绝了乱堆乱放、乱丢乱扔现象发生,建立了楼院管理制度,唱响了“创环境优美和谐小区,做文明小区合格居民”
的口号,推进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向治本延伸。
第五篇:六项制度
:“六项制度”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四川省天全县坚持把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作为转化为制度成果一项重要任务,完善“六项制度”深入推进城乡环境
综合治理。
党政领导值日制。成立了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各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明确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本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每天安排一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代班值日,负责每天对辖区整治情况进行巡回、暗访、督查,每天监督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处理本镇卫生整治工作中出现疑难问题,做到早发现、
早整治。
网络挂牌包干制。对乡镇、村(社区)所辖范围内的责任区进行细化,分片、分段落实到每一名乡镇、村(社区)干部和保洁员的头上,建立了乡镇、村(社区)和保洁员三级网络体系,并将各村(社区)整治责任人和保洁员网络示意图统一制作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网络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
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周一报讲评制。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实行“一周一报讲评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乡镇、村(社区)干部每周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一次所辖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治理情况。乡镇党委、政府在听取工作汇报的基础上组织村(社区)干部和整治办人员交叉
检查,并根据汇报和察看结果组织述评,对工作有力、按时完成任务,形成良好影响的单位、商家店铺、街道、村(社区)负责人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反之,对做的差、措施不力的单位、商家店铺、街道、村
(社区)负责人予以批评和问责曝光。
目标绩效考核制。各乡镇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把组织体系、制度建设、制度落实、宣传教育、业务工作、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内容,把环境整治纳入月、季、年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全面考核、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的有机结合,对各村、社区、街道、门面参与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评比、通报,实行一月一考核一通报,督查整改落实,及时对考核获得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表彰,对不合格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监督举报奖惩制。乡镇、村(社区)干部包街包户,落实奖惩,乡镇政府分别与驻镇单位、村(社区)、商家店铺、住户签订“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建立了一支由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人员、村(社区)干部共同组成的巡查组,聘请义务监督员深入开展巡回检查。对履职尽责,监督有力有效的监督员的给予1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对违反规定向“一河三溪”和318国道、乡道村道、路沟两旁乱扔乱倒农作物秸杆、垃圾的人和事,以及落实“门前三包”不力的单位、个人、商家铺面给予500至1000元的处
罚,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居民小区专项治理制。在对县各乡镇住宅小区进行调查,并制定了《居民小区城乡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目标和任务
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按照“一事一议”办法,结合“和谐创建、平安社区”工作,实行小区居民自治,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要求,对安居小区卫生整治进行了专项治理,通过以点带面,规范了全镇各居民小区管理秩序,杜绝了乱堆乱放、乱丢乱扔现象发生,建立了楼院管理制度,唱响了“创环境优美和谐小区,做文明小区合格居民”
的口号,推进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向治本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