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承揽合同

时间:2024-07-11 13:31:43
运输承揽合同精选11篇[此文共9117字]

运输承揽合同精选11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运输承揽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运输承揽合同1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承揽合同2

(甲方)

(乙方)

鉴定地点:鉴定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服务要求

甲方提供两辆车为乙方提供汽车站运输服务,车辆情况分别为:

1、厂牌车型,车号,颜色,营运证号码,发动机号,车架,

2、厂牌车型,车号,颜色,营运证号码,发动机号,车架。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共计天。

第三条、服务费用

合同总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在服务期满后6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完好的车辆和相应的驾驶人员。正常情况下,合同中未注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提供的车辆和自行聘请的驾驶人员,需具备各种齐全有效的行车证件。因证件不全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全部承担。如果甲方使用无营运证的车辆从事运输服务活动,乙方可保留向运政管理部门举报的权利。

3、在服务期内,甲方驾驶人员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车计划,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乙方指定的人员在行车计划上签字,作为履行合同的原始记录。

4、负责服务期内车辆的二级维护及车辆年检、年审。

5、负责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保险、司乘座位保险、玻璃破碎保险等。

6、如果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间内发生事故,甲方应负责事故处理,并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乙方不承担事故车辆的任何法律责任。

7、甲方严格按行业管理规定,即《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列》、《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汽车运输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乙方可向运政管理部门举报。

8、甲方保证提供礼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务,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车计划执行。

9、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无故将服务车辆收回,如确需收回,需经双方同意后另行提供相同型号的车辆完成运输服务义务。

10、服务期内,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章造成的责任,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甲方不得利用服务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已提供给乙方的车辆出租、典当、抵押,甲方必须对甲方的驾驶人员行为负责。

12、服务期间所发生的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由甲方自行负担。

13、正常驾驶时发现车辆使用异常或技术故障应停止运行并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行车计划的执行,否则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

14、若发生事故,甲方应立即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保险公司联系,并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及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15、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护好现场,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裁定责任,负担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的部分。事故期间不计算服务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服务车事故的一切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16、甲方中途如不能按约定提供车辆,甲方需退还乙方未使用期的服务费并付全部服务费%的违约金。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按照乙方宣传的需要,负责制定行车计划,并提交给甲方。

< ……此处隐藏4593个字……同规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7)其他: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份。

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__

运输承揽合同10

承揽方(甲方):

定作方(乙方):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如下表规定:

2.交货办法:

(1)交货地点:

(2)运输:由甲代办,但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负责,甲交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

3.付款办法:货物交货后,供方随同提单向乙托收或将单据寄交乙方,乙方根据供方单据电汇供方。

4.验收办法:乙应派员到甲仓库验收,如不能派员验收,甲方即按合同规定产品规格数量代为检验。

5.违约责任:

6.附则:

(1)合同如有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2)在执行合同期间,如遇市场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甲方须在天前通知撤销加工合同,否则按违约处以罚金,赔偿对方损失。

(3)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章并鉴证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货物运达站。

(6)收货人。

(7)合同纠纷的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运输承揽合同11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和国合同法〉〉第十五章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约定,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作业,并约定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揽项目:

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数量(设计数量):

三、质量标准:

四、价款

1、合同价款说明:生产成本按现时现地条件劳动定额执行

(一)辅助工资:按直接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提取。

(二)附加费:(费率20%)

内容包括:1、承揽作业人员因工、非因工负伤、疾病的医疗费、就医路费、住院费、补助费救济费及因工、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抚恤费、补助费、救济费。

2、承揽作业人员的直系亲属因疾病或死亡而发生的医疗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及丧葬费、补助费、救济费。

3、承揽作业人员所有的福利方面和补助费。

4、承揽作业人员的旅差费、办公费、签证部门提取费。

5、承揽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费、安全教育费和气候变化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工资。

6、不可遇见费及其他费。

五、承揽作业地点:

六、乙方承揽工作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七、验收:

1、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承揽工作,承揽工作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派人巡查后认为符合验收条件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甲方应按照同行业的标准及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3、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手续。

八、结算

1、甲方在出具验收合格手续后与乙方进行结算。

2、结算的价款应以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单价和验收手续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为计算依据。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告知乙方承揽工作区域的具体界限,并派出管理人员对乙方完成的作业成果定期检验。

2、甲方有权根据本行业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作业大批量不合格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返工,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有权取消作业资格,并按照违反规定的程度追究责任。

3、甲方在乙方承揽的工作完成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验收和结算。

4、乙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承揽工作,自行组织生产,自筹生产所需资金,自行招募、组织、管理人员;自带生产工具、设备或畜力完成承揽劳务作业;自主决定其内部劳动组织、分配形式;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乙方应遵守林业政策、护林防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因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的该项损失。

6、乙方自行承担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劳动保护的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及其雇佣人员在实施承揽劳务过程中,若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及时处理,不得影响工期,发生的赔偿、补偿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自主安排工作计划和进度,按期完成承揽工作任务。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完成承揽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劳务成果不合格的,应无偿返工,因返工而造成超过合同规定工期的,应按照逾期完工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未完成承揽工作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支付已经完工的工作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

2、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3、合同履行期限未满,但根据乙方的现有工作进度和生产能力不可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承揽任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对乙方已有的工作成果进行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为已经完成工作量的60%。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泉阳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保存三份、公证处、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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