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包合同范文汇编6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堰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
内 容:
1、.甲方购买乙方 专用塑胶场地,颜色: 色。厚度: 毫米。数量: 平方米。
2、场地铺设辅料、辅助器材与安装。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工程概况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质量等级: 合 格
第四条 合同价款:
a) 总价为: 万 千 佰 拾 元整( . 元).
b) 明细: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于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60%,金额为: 元;第二期付款为乙方到货、铺设安装进场前支付35%,金额为: 元;第三期为工程验收完成支付5% 金额为: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5.1甲方义务与责任
甲方在乙方货到指定地点当天,根据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进行检验确认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场地铺设工作。甲方在双方合同签定后,应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货款,不得恶意拖欠及损害乙方利益。
5.2 乙方义务和责任
乙方负责塑胶地板的运输及安装,运输费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 保修:
6.1 产品保修期一年,保修范围不包括商品的正常折旧,正常的耗损及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妥(如弯曲,挤压,撞击,腐蚀)和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
6.2 保修期内地板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约定的时间内派人修理,乙方若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保修期限过后,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甲方要承担相应的维修成本费用。
6.4 签约地:
6.5 本协议为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商签定,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解决。补充事宜: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各自分送有关部门。
甲 方(盖 章)
授 权 代 表:
电 话:
地 址:
乙 方(盖 章)
授 权 代 表:
电 话 :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东毛高速公路G312连接线、G312改建段、分离式立交连接线工程施工的任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具体内容:公路工程盖板预制安装、路缘石预制安装、混凝土浇筑、标志牌基础混凝土浇筑、排水、路面及其它工程的人工费。
二、承包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承包金额: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本合同单价(均含税)。
四、施工工期:按甲方要求工期。
五、计量方式: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量。
六、工程质量标准: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七、付款方式:以月结算形式按月付款,每月底将审定后的结算档案统一移交财务部结算,按结算金额80%支付施工队工程款。剩余20%工程款待甲方验收工程合格,乙方付清民工工资后,一次性结清。若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拒绝维修,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维修,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剩余工程款项中扣除。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驻地建设管理。
3、按乙方月完成合格实体工程量,办理结算,为乙方支付工程款。
4、对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实施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常驻工地,有事须向甲方负责人请假方可离开。
2、乙方进场后需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身份证及1寸免冠照片,进行备案登记,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上报农民工流动情况。
3、乙方投入的施工人员和机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按合同工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及技术交底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听从指挥,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和监理的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无条件维修或返工,直止合格。施工中如有疑问必须先请示后施工,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承担。
5、乙方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
规程和安全交底文件。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现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开工前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施工中要定期组织民工进行安全培训。杜绝食物中毒、火灾、电击、交通肇事等安全事故发生。
6、乙方必须按月造表发放民工工资,工资由本人签字领取,发放过程甲方留存影像资料。如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情节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未签订合同私自进场施工所发生的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
8、乙方本人每月需凭身份证办理工程结算款,签字必须与签订合同姓名相一致,且需提供上月民工工资发放表,工资表中人数及姓名与甲方备案登记一致。
9、严禁将工程进行分包、转包,否则解除合同,并不予结算,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及时签认工程量单和计量单。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单价已作了详细的说明,乙方应认真阅读,甲方不再承担乙方的核算任务,由乙方自己核算。
11、工程税金已含在固定单价内,乙方应按规定承担工程税金。
九、安全和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一切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法规制度、技术规范以及甲方制定相关要求,做好人员、设备、物资、用电等安全管理工作。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并为所有施工人员配发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
3、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通信光缆、油气管道、文物等保护工作。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和规定私自施工,造成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材料堆码整齐,排水、施工便道通畅,各种标志、标牌明显。
十、奖罚规定
(一)工程质量
1、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受到业主、监理、公司表扬,奖励500-1000元。
2、排水及防护工程施工
(1)未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施工的,每检查出现一次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罚500元。
(2)砌筑用砂浆未按试验配合比施工,连续出现三次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罚800元。
(3)砌筑厚度、断面尺寸、高程不符合要求,连续出现两次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罚500元。
3、质量不合格工程乙方除承担扣罚责任外,必须返工处理,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材料管理
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倒卖、转借、挪用甲方材料,否则以材料价格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三)甲方每月组织月检,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一次不在罚款1000元。
(四)乙方驻地建设及现场管理如末达标者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处罚金额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对管理良好、表现突出的施工队给予500-1000元奖励。
十一、乙方进场后必须交预计工作量10%的履约保证金(本合同预交保证金叁万元),作为本合同安全、质量、进度的保证,若不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后续施工队补贴及公司损失。
十二、其他
1、乙方施工所需用的所有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2、乙方与甲方签订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施工组织纪律保证书,作为施工合同、安全协议的补充文件及工程结算的依据。
十三、工程结算价格(以下单价均含税)
1、梯形路缘石预制单价5元/块(规格25cm(50cm)×50cm×20cm,包括路缘石预制码放修补养护),路缘石运输2元/个(含装卸)。
2、毛石砌筑110元/方(包括人工配合清理边沟、毛石砌筑、勾缝、砂浆搅拌运输、配合技术员放线),梯形路缘石安装单价12元/米(包括路缘石安装、勾缝、清理整形沟槽、路缘石基础混凝土拌合运输浇筑,成品保护)。
3、标志牌混凝土浇筑120元/方(包括基坑清理、模板支设、钢筋绑扎、混凝土拌合运输浇筑养护及配合机械基坑回填)
4、路面混凝土浇筑13元/平米,垫层混凝土浇筑3元/平米(包括模板支设、砼拌合运输浇筑养护)
5、百米桩、里程碑、警示柱安装每个10/元(包括人工挖填基坑、安装、刷漆)
6、人工配合滑模机制作沥青栏水带1.5元/米。
7、排水沟矩形盖板预制安装25元/个(包括模板加工、钢筋绑扎、预制、运输安装)
8、路面混凝土预制块安装8元/平米(含现场运输)。
9、级配碎石(砂砾)底基层人工配合机械单价0.40元/平米。
10、级配碎石水泥稳定基层人工配合机械单价0.5元/平米(每层含道路清扫)。
11、沥青混凝土面层人工配合机械单价0.45元/平米(每层含道路清扫)。
12、零星混凝土浇筑100元/方(含混凝土拌合、运输、浇筑、养护)。
13、 零工按100元/工日。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预算部、项目部、财务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作为结算依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付清后终止。
甲 方: 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农村种养业的发展,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将位于融水县永乐乡悟村面积450亩。农用果场及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果场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果场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自20xx年4月30日至20xx年4月29日止。
四、甲方果场于20xx年种植沙田柚,果树树龄五年,共12400株,以400元/株的价格一并出售给乙方,果树总价为:人民币肆佰玖拾陆万元整(¥4960000.00)。
五、土地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130元,承包金共计:人民币
壹佰柒拾伍万伍仟元整(¥1755000.00)。
2. 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30年的承包金。
3. 综上所述,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款项的总金额:陆佰柒拾壹万伍仟元整(¥6715000.00),于20xx年6月31日前付清。
土地承包金及果树赔偿款转入甲方指定帐户。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地边地界的临时问题的处理和土地应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果场
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4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村前有一口小水塘,承包给乙方搞养殖业。具体承包事项如下:
一、承包期。自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止,承包期暂定五年。
二、承包金。乙方按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金壹佰元,承包金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承包甲方水塘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甲方村民在干旱期间保持水塘水深1米以上。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若有变更,需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单方无权毁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北门村彭家村小组
乙方:彭文新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村前有一口小水塘,承包给乙方搞养殖业。具体承包事项如下:
一、承包期。自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止,承包期暂定五年。
二、承包金。乙方按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金壹佰元,承包金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承包甲方水塘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甲方村民在干旱期间保持水塘水深1米以上。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若有变更,需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单方无权毁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2月15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