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产合同 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在认真审查甲方的主体资格、相关资料后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 为 共有产权,现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所有权证号 ,权属性质 。
(2) 为 共有产权,现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所有权证号 ,权属性质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订立时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权限:
1、签订上述房屋的转让合同及有关手续;
2、办理上述房屋交付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登记过程中的一切手续;
3、办理上述房屋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的相关手续;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受托事项内所签署的相关文件,甲方均予认可。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婚姻状况证明等,并保证上述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不实,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乙方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支出。
3、甲方承诺此事务只委托乙方单独办理。甲方如需委托第三方办理委托事务的,必须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违反该条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事务,并遵照甲方指示。乙方超越权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2、乙方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认真审查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及相关证件、材料。如有不实,给其他权利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乙方应向甲方如实报告委托事务处理的情况和结果。因该委托取得的任何利益,均属于甲方所有。
4、若该委托为有偿,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若该委托为无偿,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其他事项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本合同自行终止。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调整原因,该房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违反本合同第四、五条各项约定之一的,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的__%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捺指印)后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常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常州公证处一份。
第十条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合同 篇2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房屋赠与合同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事项。
第五条 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七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房产赠与证明书
兹证明 ……此处隐藏5759个字……>
B、银行按揭付款:
(1)买方应在房产过户收单后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第二部分房款的一部分)人民币 元整(小
写: 元)足额支付给 (卖方/经纪方监管/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此款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定金。
(2)第二部分房款余款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买方以 (商业贷款/公积金贷
款/其他方式协商)方式支付给卖方,并委托经纪方办理贷款手续,支付按揭手续费。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
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买方应在过户当日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差额房款给卖方。
卖方开户银行: 银行 支行 开户名: 帐号:
买方开户银行: 银行 支行 开户名: 帐号:
第五条【房产过户】
(一)、买卖双方应在房产注销抵押登记后 个工作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签署《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交纳过户税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方应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后 个工作日内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卖方保证对该房地产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同时保证卖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通知承租人出售事宜,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清还及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签署《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过户税费承担】(1)调档费;(2)契税;(3)印花税;(4)综合服务费;(5)产权登记费;(6)营业税;(7)城市建设维护税;(8)教育费附加;(9)土地税;(10)个人(单位)所得税;(11)土地增值税;(12 评估费;(13)合同交易工本费;(14)土地登记费;(15)测绘费;(16)公证费;(17)律师费;(18)赎房费用;(19)保险费; (20)按揭手续费; (21)土地收益金; (22)其他 。其中买方支付以上第 项税费,由卖方支付上述第 项税费。经纪方代办税费交付手续的,买方承担的税费应提前支付到经纪方指定帐户,卖方承担的税费可直接从房款中抵扣。若出现约定之外的税费及因政府出台新的规定而使上述约定的税费额增加,双方约定则由按以下第( )种:A、按政府规定各自支付 B、买方承担 C、卖方承担
第七条【第二部分房款】
(一)、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如买方付款方式为按揭付款,须办理完贷款抵押手续) 个工作日内由经
纪方直接将托管款项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帐户。如此款在银行监管,则由银行依据双方与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由银
行付款。
(二)、交房保证金、水电费、物管费保证金,在卖方办理完房产交接手续、水电过户手续、并结清所欠的水电
费、物管费等费用后后 个工作日内由经纪方直接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帐户。
(三)、如买方办理银行按揭,则银行承诺之贷款金额由贷款银行按约定时间支付给卖方。
第八条【房产交付】
(一)、卖方应当在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 日内,将房产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交
付给买方,如卖方拒绝交房,买方有权依据有效房产权利证明,在书面通知管理处后直接收房,房内卖方的个人物品
视为丢弃物处理,如缺少应当交付的家私家电等设施、物品的,买方仍有追索权。交房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产
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及土地使用费等)。
(二)、如卖方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拒绝交房,因客观原因导致买方没有依据上
款约定收房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应按每月 元租金标准或按房款交易价总
额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第九条【佣金支付】(一)、鉴于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签署本房产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
日向经纪方支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作为佣金,其中:卖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人民币 元
整(小写: 元);买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支付时间为 。
(二)、签署本合同后,若本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实际履行,或买卖双方私下或通过其他经纪方成交该房
地产,均不影响经纪方收取上述服务佣金的权利。
第十条【经纪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甲乙双方到场签字的条件下 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 违约责任。
(二)、所有关于该房屋信息均来自甲方,乙方已经看房,并对上述信息予以确认,后期因房屋信息不符引起的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负责。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买方支付定金后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或要求买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 违约金;如卖方收取定金后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要求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 违约金。由此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合同签定后,如买方拒绝交付定金而违约,应向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卖方拒绝
收取定金而违约,应向买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同之条款出售或购买该房地产,则违约方须即时
支付经纪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若买卖双方在未得经纪方同意下协议解除本合同,
则买卖双方均成为本合同之违约方而须共同连带支付经纪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十二条【合同成立生效】
(一)、本合同壹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壹份,经纪方留存两份,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的任何声明、承诺应当以书面为准,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履行过
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约定按第 种方式解决。买卖任何一方与经纪方之间居间
合同纠纷,房产所在法院有诉讼管辖权。A、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B、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买卖双方递件过户时签署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条
款为准。 本合同发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本合同写明的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拒收签收或其他人代签署的,仍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合同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卖方 买方: 经纪方:
代理人: 代理人: 代表人:
合同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