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合同书 (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经营合同书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委托经营合同书 1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纪广场的铺位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商铺坐落位置: (基本情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
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 商铺使用面积: 平方米 商铺总价款为: 万元 购房合同号: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本合同约定商场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 年。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起开始计算至 年 月 日时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双方约定:回报利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支。乙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 年 月 日)起每满三个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个半月为结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含税)。商铺经营回报利益计算方式如下:商铺经营年回报利益=商铺总房价数×7%
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签定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 支付年租金。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甲方自行凭本委托经营合同书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银行的帐户或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指未办理按揭的)。
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6、因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9、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
11、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移行为时,其产权受让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自第六个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个月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失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失、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按〈投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合同期满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间,乙方会同有关方面召集商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合同委托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就以后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续签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洽商确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开发商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书 2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受托方:
地址:XX编码:
法定代表人: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作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的广场(以下简称“XX)内,所购置的房屋为层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2、标的用途: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XX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拥有的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 ……此处隐藏5731个字……。
3、乙方不得用医院的名誉对外开展与其经营无关的任何业务。
4、乙方全权负责医院的经营、财务、人事、后勤等日常管理。
5、医院若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甲方有义务出面调解,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合同终止后,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医院的经营统一管理,不得转包、变相转包。
7、乙方以投入资产作为医疗事故风险抵押,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移投入资产。
五、 医院经营管理及监督
1、 医院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医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及诊疗常规;
3、医院所需的药品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4、 医院新的诊疗技术准入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报经审批;
5、 医院必须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并实行收费清单制。
六、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同期满后,合同则自动终止。如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继续实行委托经营重新签约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3、乙方如不按时缴纳费用,每拖延一天按应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十五天不缴,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七、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
2、合同期内,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大灾害、战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履行中如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书 7甲方:(XX饭店)
乙方:(XX饭店管理公司)
甲方与乙方经过认真协商,就XX饭店委托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XX饭店)硬件设施、规模等投资概况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内容包括:饭店的客房经营、餐饮经营、娱乐设施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饭店营业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包括完好的设备、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动资金。
2、负责提供饭店章程、营业执照和有关批准开业的手续和文件。
3、负责提供饭店筹建、开办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各种费用。
4、负责饭店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和饭店的经营风险。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饭店经营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技术,以确保饭店的软件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三星级"水平。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饭店的章程,开展合法经营致力于提高饭店的经营设备。
3、派出执行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1人和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5-10人,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本着培训甲方各类专业人员的宗旨,乙方应培训甲方推荐的总经理人选2-3人和其他专业人员若干人。
5、除正常耗损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归咎于乙方责任的意外因素,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饭店固定资产的完好,确保饭店设备的正常运转。
6、按时间向饭店董事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报表。包括资金平衡表、利润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报。
第五条 管理方(乙方)的权限
1、饭店所有管理人员以及高级职员的任免(财务部经理由甲方委派)。
2、饭店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根据劳动合同,决定职工的聘用、辞退、奖惩等。
4、为了甲方的利益和经营的需要,经甲方认可,有权出租、变卖、转让闲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
5、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或外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占用、挪用、平调饭店财产等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第六条 下列事项,乙方应报请甲方批准
1、饭店的主要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工资福利制度等;
2、试营业开业计划及开办费计划;
3、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
4、饭店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联营、合并等;
5、饭店任何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固定资产的添置及任何超过人民币2万元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开支;
6、举借超过3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债务;
7、经营饭店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以外的事项;
8、饭店任何资产的抵押、典质;
9、饭店任何固定资产的租出、变卖、销毁及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处理;
10、饭店名称、店徽、商标等的任何改变。
第七条 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试营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经营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内,甲方从经营总收入中提取3%的金额作为乙方酬金,从饭店的经营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报表提供数字后1个月内付清;
3、承包经营期间,以 年度会计报表中的纯利润总额为基数,递增15%作为乙方承包指标;
4、乙方承包经营内达不到承包指标,不足部分,双方各负担50%,同理,超出承包指标部分,双方按1:1分成;
5、饭店试营业前的筹备开办阶段,甲方应付给乙方管理费人民币5万元,作为乙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食宿;
6、饭店营业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担,从经营成本中列支,总经理工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部门经理不超过20xx元,其余按饭店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双方就本合同旅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则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交由司法部门裁决,,裁决期间,本合同仍继续执行;
2、本合同书若需要改动或补充,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合同书打印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