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特许经营合同

时间:2024-07-11 13:13:00
区域特许经营合同5篇[此文共13317字]

区域特许经营合同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区域特许经营合同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促进双方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及特许经营范围:

1、乙方为上海市涂料研究所上涂牌建筑类产品在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户。

2、试销期为六个月即从日至年月日止,试销期内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总额达到万元以上,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试销期区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销售期区域进行试销。

3、正式销售期:如乙方在试销期内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地区范围内的特许经营商即从月日止,

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销售网点,须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视为非乙方销售区域。

4、甲方不能对该地区的其它经营商供应已经授权乙方的上涂牌产品,否则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经营或借助亲友名义经营原来没有经营的其它品牌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二、价格、订货、付款及信用条款:

1、价格:乙方每次进货按甲方《特许经销合同》所标的价格供货,甲方承诺非原材料价格有大的波动不随意对供货价进行调整,如有价格变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订货:

乙方订货(甲方常备产品)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特殊订货(指非甲方常备产品)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订做产品,须详细说明技术要求或提供实物样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条款:

乙方购货采用电汇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每次进货需付清当笔款项。

汇款后若发生乙方故意解汇行为,甲方有权索赔或诉诸法律。

三、交货及运输:

1、甲方免费将货物运至乙方上海地区入库地点。

2、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运输延误,从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损失甲方不负责。

3、乙方订货量超过1吨以上,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限乙方经销范围内)

四、验收:

1、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在10天内验收并有责任告知甲方。

2、责任划分:

乙方收货人必须检验货物的状态,无异状的才可御货,如有异状(变形、破损)必须由收货人与运输单位证明具体情况方可御货。没有当事双方对货物的证明而发生货损、货差,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行委托他人运输的,则货物交验在乙方或其委托人由甲方仓库提出时即为完成。

五、质量与退换货条款:

1、甲方确保所供应的产品达到合格标准。

2、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出具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货物的外在质量(包装、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有问题乙方应在收货时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关人员共同认定,否则视为甲方产品完好无损交付给乙方。

4、若乙方对甲方供应产品质量产生疑义,应立即将原样封存,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派技术服务人员前往处理。

5、甲方承诺如因甲方产品未达到国家或本企业有关质量标准造成乙方用户赔偿问题,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甲方全额赔偿油漆损失,且对未使用、未售出产品实施全部退换,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在确定质量问题后5天内退货。

6、乙方在销售过程当中应严格按甲方有关技术标准配套销售,正确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当或施工不当产生的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7、乙方因销售超出产品标示保质期或销售补发合格证、标签、外包装的产品而造成的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8、无论何种原因退货,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退货,任何未征得甲方同意的退货,甲方均有权拒收或不计货值处理。

9、退货质量确认:退货质量一律等退货至甲方后,甲方保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检验退货。

六、市场管理条款:

1、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市场不受冲击,如乙方市场被相同品牌冲击,甲方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2、乙方承诺;只在本合同限定的范围内销售产品,保证不在其他区域设点销售。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派人员对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场所、经营行为进行指导,对不规范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条款: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业务开展进行扶持,具体方案根据乙方当地市场行情,经甲方业务人员确切调研之后,由双方共同拟订,拟订的扶持方案经双方签定认可后,作为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备档。

2、乙方有义务在当地进行一定的广告宣传(含门牌、店面陈列等)。

3、甲方有义务满足乙方提出关于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义务积极搜集和反馈当地市场行情与行业政策、信息,主要竞争对手动态情报(内容包括新产品、价格、市场政策与推广策略等),并与甲方共同研究市场营销策略和其它应急对策,配合甲方处理相关的社会事务。

八、合同的终止:

1、自己终止:合同期限到达或因任一方出现合同条款规定终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2、协商终止:合同规定的期限未到,但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同意结束合作,则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终止。

3、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进货,则经销权丧失,合同终止。

4、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将所有甲方产品的存货,退给甲方并立即停止销售。

5、乙方不得将经销权随意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诉讼解决。

补充事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乙方须交纳3万元保证金给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完成合同内所要求的销售额指标,甲方则全数退还3万元保证金并按照当年销售额(不含税)的1%作为奖励返利给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内的销售额指标甲方有权没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证金。

十、合同条款如修改,以双方最新的签章确认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 ……此处隐藏9292个字……标: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的年度进货指标为万元。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CROKRO”品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甲方是合法的商标拥有权人,禁止一切侵权行为,甲方有权对侵权行为进行追究或诉诸法律解决。

2、甲方向乙方及下属网络提供带有编号的区域专卖的特许授权证书,保护乙方及下属专卖网络在签约区域内的独家专卖权,有权对乙方或其它区域的跨区域串货销售行为进行处罚。

3、甲方向乙方提供“CROKRO”品牌的经营策略和经营规范,协助乙方制订区域性发展的战略规划、拓展专卖销售网络、培训工作人员,指导乙方提高经营业绩。

4、甲方按季节提供符合市场流行趋势的产品供乙方选择和销售,尽量满足乙方所需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5、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销售政策做出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和乙方沟通确认,以便于乙方尽快调整对终端专卖网络的政策和策略。

6、甲方属于独立的法人团体,与乙方之外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7、甲方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没有违约的前提下不能向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授予该区域的特许经营权,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以中止合同,并可以向甲方追讨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除与甲方的债权债务及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其它经济责任、经营费用与甲方无关。

2、乙方按合同规定守法经营,严禁私自生产、销售或委托他人生产销售“CROKRO”品牌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3、乙方应严守区域性经销的原则,禁止跨区域销售产品。否则甲方将会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4、乙方认可“CROKRO”的品牌价值,有权利维护品牌的声誉,不得做有损品牌形象和甲方企业形象的事情。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将品牌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或私自开发生产,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将特许专卖权授予他人、没收保证金外,还要追讨经济损失。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制订的营销策略和方案,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拓展市场销售网络,做好终端维护工作,同时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

7、乙方有义务将拓展的终端网络的详细资料上报给甲方,以便于甲方更合理的制订和调整营销策略。

五、货品和结算政策:

1、甲方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次的产品订货会,提供适合市场销售的产品供乙方选择订货;

2:乙方的订货折扣为统一零售价的2.9折,乙方订货以后的15日内向甲方交纳20%的定金,其余80%按甲方发货批次按次付款,如乙方补单,付款方式与订货相同。

3:对于乙方所订货品退换货的规定如下:

A:甲方规定的调换货时间为春季产品为_____月_____日,夏季产品

为_____月_____日,秋季产品为_____月____日,冬季产品为____月_____日,超过规定日期不能调换;补单的产品不能调换;

B:甲方能够允许乙方按照上述时间调换货的比例为15%,超过比例部分不能调换;

C:如因质量问题退换货不受前两项时间限制。

3、对于甲方新开发的投产品种,甲方采用配发的形式供乙方试销,确因产品不对路未销售的款式,甲方允许乙方退货,乙方虽有销售、但销售数量超过40%、又未补单的款式,甲方打8折由乙方买断。

4、对于乙方补单的产品甲方尽量满足供应,确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款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补货通知(传真)的三日内予以告知。

5、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按2.9折出厂供给乙方则按4折供给下属终端,不得低价销售。

6、乙方自行指定货运站发货,乙方未指定的甲方安排,从甲方到发货站的运费甲方承担,途中运费乙方承担。

7、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不对外赊销产品。每月7日前将上月账单传真给乙方进行核对,三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的即可以认为乙方确认。

奖励政策

乙方如在季内没有调换货,甲方则给予乙方在季末5%的比例调换下一个季节的产品,如乙方未在季末调换下一个季节产品,甲方则按照5%比例的50%给予乙方奖励,奖励的金额不能直接提取现金,只能冲抵下一年度货款。

六、货架及广告政策:

1、总代理形象展厅及一个专卖店(厅、柜)的货架由甲方无偿提供,但如果乙方经营未满一年就停止经营“CROKRO”品牌的,乙方要全额支付货架款。

2、乙方发展的“CROKRO ”专卖终端,甲方按下列形式支持:

A:甲方提供店面的设计,货架、装修由终端客户自行完成,甲方向终端客户赠送门头标志字和室内形象标志字;

B:甲方对乙方及终端客户给予货架、装修补贴,标准如下:乙方每付款40万元,甲方给予乙方装修补贴1万元,此款可以转为乙方下期的货款,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此办法补贴终端加盟客户;

C:甲方免费提供店堂内外所需的X展架、POP、DM宣传单、两平方米以下的喷绘画、吊旗等宣传品;

3、签约后乙方应在服装市场的醒目位置设置路牌广告,甲方给予50%的报销,款项在广告发布的第三个月时、第六个月时分两次算作乙方的货款。

七、区域管理政策:

1、乙方应严格执行区域销售政策,如果跨区域销售产品,给其它区域造成损失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第一次跨区域销售承担其它区域的损失,第二次开始每次罚款5000元作为甲方处理事件的费用,罚款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八、奖励政策:

在合同期内,乙方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其超额部分甲方予以2.5%的货款奖励,在第二个年度抵顶货款。

九、续约与合同解除:

1、续约: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前双方洽谈续约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2、解除:合同到期前,双方均无意续约,到期后双方结清所有手续及往来账目,乙方将所有甲方授权文件以及拆除形象展厅的标志后合同自动解除。

十、违约责任:

1、在双方正常合作条件下,原则上不能单方中止合同,否则视为单方违约,必须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拒的政治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签订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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